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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 暗部分队长

泉美一惊,“多赔了20%?”

“哼,不行,你们本来就有错,我主张,你们把那多出来的20%给回我。”

餐店老板不肯,泉美就搬出了《木叶民法典》。

“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,我村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、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。”

泉美伶牙俐齿,“你要是不给回我,我现在就去木叶村告你们。”

餐店老板一听,感到不可思议,谁给她的勇气,“你个千手小妖女,还敢在这里蛮横,小心我们把你赶出宇智波。”

“何况,现在整个宇智波都在骂宇智波鼬,你统统去告啊,我还怕你不成。”

泉美心眼就那么大,横竖都是放不下鼬多赔偿的那百分之20%。

鼬那小子从小就对钱没什么概念。

一向出手阔绰,遇上麻烦就想着多给钱解决问题。

不行不行,一事是一事。

错了必然道歉,给人造成损失了,必然给对方作等价赔偿。

谁的钱都不是刮风吹来的,商界出身的泉美,从小对记账这玩意就极具天赋,连母亲的钱都是泉美管的。

泉美扭头就走,“我不告他们,我就告你,他们又没有多收我的钱。”

餐店老板无语了,“那是鼬的钱,什么时候成你的钱了?”

泉美去意已决,连头都不回,“记住你们是服务行业,名誉很重要,你们就等着吃官司吧。”

餐店老板最终还是从了,服务行业,不允许他们有太多选择。

拿到钱后的泉美,转身便去找鼬。

——

富岳族长豪华雅苑,只见佐助正在院子里洗鱼缸,泉美进去问:“佐助,你哥回来了吗?”

佐助停下来告诉泉美,“没呢,一般都没那么快吧,其实哥哥这段时间一直都挺忙的。”

泉美耳听八方,小心翼翼的眼神往大厅里面钻了钻,“那美琴伯母在吗?”

“也不在,出去买东西了。”

不在?泉美脸上露出放松的笑容,上前巴结道:“佐助,那我,可以去鼬的卧室写个留言吗?”

佐助邪魅一笑,“可以可以,我都同意了,我哥也一定会同意的。”

“如果他不同意,你也别慌,有我罩着你,你准没事。”

“我哥他揍天揍地揍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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